Apr 16

(拜托转载时请用红色加粗字体标明,这是我古今数学思想课的期中论文,免得老师以为我是反过来抄的网上的文章。这门通选课的期中论文要求写数学与自己所在专业之间的联系。)

    我们每天都在说话,每天都在用语言进行交流。语言文字对我们是如此的平常,以至于绝大多数人都不会注意到语言中一些非常难以解释的现象。昨天的汉语虚词研究课上,我们就谈到了这样一个有趣的问题:在表示“仅仅”的含义时,什么时候能够用“只”,什么时候能够用“光”?若不细想的话,大家或许会认为两者的用法完全一样。“我只吃苹果”可以说成“我光吃苹果”,“光有知识还不行”也可以说成是“只有知识还不行”。我们还可以举出更多的例子来,如“别光坐着”/“别只坐着”,“光说不做”/“只说不做”等等。凭借天生的归纳性思维,一个正常人有充分的理由猜想,在表示“仅仅”的含义时,“只”和“光”是通用的。而事实上,现代汉语词典中正是把“光”字解释为“只”。有趣的是,在我们质疑只找了四个例子是否足以说明二者等价时,殊不知这句质疑本身就成了一个反例:“只找了四个例子”不能换成“光找了四个例子”。类似地,“大会只来了748个人”也不能说“大会光来了748个人”。我们继续猜想,是不是“光”不能用在数量词前面呢?也不见得。当数量词不是实指而是虚指时,我们有时也能用“光”来修饰带有数量词的名词。例如,在表示“只吃几个苹果”、“只吃一些苹果”的意义时,“光吃两个苹果”的说法是很顺口的。另一些例子则表明,“光”的用法似乎与它所修饰的名词无关。“我只当到团长”不能说成是“我光当到团长”,但怪就怪在“我只认识团长”却又偏偏可以说成是“我光认识团长”。“当到团长”和“认识团长”有什么不同呢?仔细揣摩两者的意思,我们似乎体会到了一些微妙的差别:“当到团长”是一个阶段性的、进度性的、里程碑性的概念,它必须事先经过“当到连长”、“当到营长”等事件;但“认识团长”就不一样了,没有任何规定限制我们在“认识团长”之前必须“认识连长”。同样的,“找出四个例子”是以“找了三个例子”为前提的,“来了748个人”也不是一下子就能实现的。

    问题算是想通了,但怎么来阐述它呢?在这个问题上,语言学陷入了一个困境。此时,引入数理逻辑语言对于解释这种语言现象出乎意料的方便。我们说,在副词“只”修饰的事件所处的“域”中如果存在蕴含关系,则这里的“只”不能用“光”来替代。例如,提起“吃两个苹果”,我们脑海中形成的事件集合一定是“吃一个苹果”、“吃两个苹果”、“吃三个苹果”等等,而后者必然蕴含前者,因此“只吃两个苹果”不能说成“光吃两个苹果”。类似的,“当到团长”必然推出“当到连长”,但有“认识团长”不见得有“认识连长”,因此两者与“只”和“光”的搭配情况是不同的。

查看更多 »

Mar 26

    其实,中文系并不轻松。我们有人曾经仔细算过,我们的学分(特别是我们专业的学分)远远高过好几个理科大系。理科院系看上去作业很多,但期中期末的任务并不重;文科院系就惨了,平时没啥作业,一到期中期末就牛B,写了论文还要背东西应考,逼着我们天天熬夜。
    这几天实在是累,加之空间续费后IP地址变了,DNS刷了半天都没刷过来,于是又是好久没有更新。晒一晒这几天的劳动成果——汉语虚词研究的一次大作业。如果感兴趣的话,不要错过这两篇日志:

http://www.matrix67.com/blog/archives/477
http://www.matrix67.com/blog/archives/508

 
 

“又”、“还”、“再”、“重/重新”表示重复意义时的区别

一、对“重/重新”的语用分析

    “重/重新”在语义上与其他三个词有较大的差别,因此这里首先单独讨论“重/重新”的意义,以便在以后的讨论中排除单由“重/重新”的语用条件引起的混淆。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重”释义为重新、再,而“重新”则释义为再一次。但事实情况远远没有那样简单。请看下例:

  在去年的比赛中,他再次名落孙山
* 在去年的比赛中,他重新名落孙山

查看更多 »

Jul 3

古代汉语

    古代汉语课没有现代汉语那么科学。古代汉语课的课程主要分为文选和古汉语常识两部分,两大部分交替进行。考试时主要考字形分析、名词解释、课内文选翻译、课外文选翻译、诗词格律分析等。对于我这样的人来说,文选课是从来没听进去过的,一些古汉语知识倒是比较有意思,在这里随便写几个。这些东西可以给大家一个对古汉课所学内容的初步印象。

 
1. 关于入声字。古有平上去入四声,今有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古代的平声分化为今天的阴平和阳平,古代的上声和去声都保留了下来(有一部分上声字也变成了去声),古入声字消失,今天的四个声调里都分布有古入声字。在绝大多数方言中,入声字都有不同程度的保留。重庆话中,古入声字全部归入二声,因此入声字表里的所有字用重庆方言读全都是阳平。“一”、“七”、“八”三字有变调,也是因为这三字是古入声字,部分语音残留了下来。

2. 古汉课上一个科学的东西是诗词的格律。现在我终于会分析一首诗的格律了。写一首近体诗比你想象中的更困难,你需要考虑到对仗、押韵、平仄等各种格式的约束。平仄的一个基本要求是,上下两句中的平声(既现在除入声字以外的阴平和阳平)和仄声(古代上、去、入三声并称仄声)应该相反,例如“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在数词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中,只有“三”是平声,其余全是仄声。但诗要求对仗,数词必须和数词相对,也就是说用了一个仄声的数词必须还得用一个平声的数词。而“三”是唯一的平声数词,因此“三”字在近体诗中的使用频率特别高。“千”和“双”也是平声字,它们也经常在近体诗中出现。

3. 古代是没有f这个音的,声母f是后来从b、p中分化而来的。一些古代专有名词的读音原封不动地保留了下来,我们可以据此看出上古语音确实没有f。例如,“阿房宫”的“房”读pang,“番禺”的“番”读pan。有人想过吗,像“鸳鸯”、“仿佛”、“蜻蜓”、“彷徨”一类的联绵词不是双声(声母相同)就是叠韵(韵母相同),但“蝙蝠”两个字声母韵母都不相同。这是因为“蝠”字的读音发生了变化。古时“蝙”、“蝠”二字的声母是相同的。

4. 古时造的字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的社会背景。很多表示恶劣品行的字都是从“女”旁的,如“嫉妒”、“贪婪”的“婪”、“奸诈”的“奸”(古时“奸”字还没有强奸的意思),这反映了当时“男尊女卑”的落后思想。事实上,“偷”古时写作“媮”,“懒”古时写作“嬾”,“淫”古时写作“婬”。

5. 古代农业生活中,牛占据了相当重要的地位,因此古人造了很多“牛”旁的字来区分各种各样的牛,甚至给不同年龄、不同毛色的牛都分别造了字。“特”是公牛,“牸”是母牛,“犊”是小牛,“犍”表示被阉割的公牛,“牻”表示毛色黑白相杂的牛,“牭”表示四岁的牛……

查看更多 »

May 7

    今年年初就有写这篇文章的打算,但迟迟未动键盘。我一直想给大家介绍一下北大中文系的应用语言学专业,与大家分享一下自己的亲身经历和切身体会,让更多理科生关注这个新兴专业,顺便也骗一些理科小loli到我们专业来(我喜欢的类型)。现在离高考越来越近了,再不写就不行了。其它一些废话我就不多说了,关于北大中文系应用语言学专业到底是咋回事,包括它的定位和出路,网上到处都有介绍。你可以在这里看到一些比较正式的专业介绍,以及一份详细的课程表。其它一些如志愿填报、学习生活之类的比较杂的问题我也不谈了,王婵娟师姐的文章已经写的很详细了。这里主要侃一下我目前所学到的几门课程。

    考虑到这篇文章可能会被到处转载,首先告诉大家,我的Blog是matrix67.com。你可以从这个Blog的内容里看到,我的思维是非常纯的理科思维,除了科幻小说和文字游戏以外,对语言文字提不起任何兴趣。因此,这里你可以看一看,一个对传统文学甚至有些抵触心理的应用语言学学生是如何看这个专业的。
    大一的专业课主要是现代汉语、古代汉语、现代文学史、计算概论和高等数学(C)。计算概论说穿了就是学C语言,高等数学说穿了就是微积分。这两个我都不说了。这里主要说一下前面三个和中文相关的专业课程。

现代汉语

    现代汉语是所有中文的专业课中最科学的课程之一,说穿了就是现代汉语语言学。我是相当喜欢这门课程的,希望你读到下面这段文字后也会对这门课产生一些兴趣。之前写了这篇日志,讲了汉语中某些词类的个别词语的特殊语法现象,想不到真的有人感兴趣,并期待我更新更多类似的东西。我们继续那篇日志,再选一些现代汉语课上学到的有趣的东西说说,希望大家能喜欢。

查看更多 »

Mar 28

    我承认我确实N久没更新了,整天写那个该死的现文史论文。昨天终于写完了,休息一下,今天又来更新~~
    中文系里的课程也有比较科学的,我觉得现代汉语是所有中文系必修课程中最科学的课。上学期讲完语音后,这学期进入了语法部分。我一直想写一点与语言学相关的东西,骗些理科小MM来这个专业玩。这里先说一些最近几次课上比较有趣的东西,一些比较系统的汉语语言学小知识留着以后再说吧。下次课我们可能还会学到一些类似的东西,到时候我接着在这儿更新。
    下面是一些有趣的题目,它们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考验你的思维能力。先不忙着看答案,看你能想出多少来。

1. 找一个动词,它前面不能加“不”
2. 找一个动词,它前面不能加“没”
3. 找一个动词,它前面既不能加“不”,也不能加“没”
4. 找一个动词,它后面不能加助词“着”、“了”、“过”
5. 找一个动词,它前面可以直接加“很”来修饰
6. 找一个形容词,它前面不能加“不”
7. 找一个形容词,它前面不能加“很”
8. 找一个形容词,它不能直接用作定语
9. 找一个形容词,它不能重叠使用(如“高高的”、“高高兴兴的”)
10. 找一个名词,它前面不能加数量词来修饰
11. 找一个名词,它不能用作主语
12. 找一个名词,它不能用作宾语
13. 找一个名词,它后面可以加上“地”用作状语
14. 找一个名词,它可以直接用作状语(不加“地”)
查看更多 »

Jan 9

题外话,最近准备考试,没多少时间来更新Blog,对不起大家了
另外,请尽量不要转载此文


从《论语》谈如何辨析歧解


中国语言文学系 顾森



摘要
    本文列举了一些对《论语》的译注有分歧的地方,并一一对其进行辨析。我们将对辨析歧解的方法做出详细的分类。从大的方向上看,辨析歧解主要看注解是否“合法”,是否“合意”。在语法方面,辨析歧解主要顾及词汇语法和原文的表达习惯两个方面,另外还有一些有用的辨析技巧。在意义方面,辨析歧解则需要考虑到史实和当时的情况、原文自身的观点、作者可能想表达的意思三个方面。另外,本文还将提到除分析语法和意义外其它的一些歧解处理手段。

关键字
    论语 歧解


一、《论语》简介


    《论语》一书并非严格的著作,是孔子及其弟子言论的汇编,主要记述孔子及少数弟子的言论行事(格言与故事),比较生动、全面地记录了孔子之学、行、思与其人格形象。其中,孔子与其弟子的教与学的问答占了很大的一部分,而这些最能反映孔子所作的哲学思考,比如其对于“仁”、“礼”、“乐”、“诗”及生死之种种看法。同时比较生动地反映了孔子因材施教、因势诱导的教育方法。孔子与时人的问答也占有较大的比例,主要是与执政者及隐士阶层的探讨与争执,比较能够如实地反映当时的社会政治情况与孔子的社会地位,同时也彰显了孔子特立独行、以天命为己任的高尚人格。再则,孔子之行止、居处也有较为细腻的记载,反映孔子生活细节中的独特形象。
    《论语》一书有多个注解版本。对于同一段话的理解,不同的版本难免有所分歧。本文将以《论语》的歧解为例,研究谈论辨析注解分歧的若干方法。


二、根据语法辨析《论语》歧解


    判断一个注解是否得当,首先应该看它对原文的语法结构分析是否正确。语法正确是注解得当的首要前提。当多个不同的注解发生歧意时,我们应当以语法 分析正确者为准。具体地说,我们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考察:

    1. 注解应与古代词汇和语法相符

    有一些注解根本不顾及古文词汇的意义,或者对古文词汇意义把握不准确,从而造成了对古文理解的错误。看下面这一个例子:


6•26 宰我问曰:“仁者虽告之曰井有仁焉,其从之也?”子曰:“何为其然也?君子可逝也,不可陷也;可欺也,不可罔也。”



    这里,孔子的意思是: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告诉别人一位仁人落入井里)呢?君子可以叫他远远地离开,但不可以陷害他;可以欺骗他,但不可以愚弄他。
    有人把“逝”解释为“往”,指“到井边去看并设法救之”。于是,“君子可逝也,不可陷也”被理解为“君子可以到井边去救,却不可以陷入井中”。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在古文中,“逝”有去、往的意思,但它和“往”有所不同。“往”是去的意思,与“来”、“返”相对;往而不复才用“逝”,相当于今天“离去”的意思。因此,这里把“逝”理解为“到井边去”,显然是错误的。

    对词汇的错误理解往往是由于译者没有注意到词语应用的年代,用现代的意思去生搬硬套。请看下面一例:


1•1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朱熹的《论语集注》里把“时”理解为“时常”,这一说法一直延续至今。其实,这是朱熹误用了后代的词义去解释古书。在周秦时候,“时”还没有发展出“时常”的意思,用作副词时只能表示“在一定的时候”或“在适当的时候”的意思,可以翻译作“按时”。

    另外,从语法上看,一些译注也是解释不通的,一经推敲便站不住脚。例如, 为政篇第二中有这样一句话:


2•19 哀公问曰:“何为则民服?”孔子对曰:“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



    孔子的回答中,“举直”是提拔正直的人,“枉”指代邪曲的人。“错”有两种意思,一种是“放置”,一种是“废置”。那么“举直错诸枉”究竟是什么意思呢?一说“诸”是“之于”的合音,“错诸”是“把它放置在……”的意思;一说“诸”取“众”之意,“错诸枉”译作“把邪恶不正的人废置于一旁”。从意义上看,这两种解释都符合情理,但后者在语法规律上是说不过去的。在古汉语语法中,“直”和“枉”都是以虚代实的名词,而古文中“众”、“诸”等数量形容词一般只放在真正的实体词上,不会放在以虚代实的名词前。因此,“错诸”应该理解为“置之于”才对。


    2. 注解应符合原作者的表达习惯

    同一时期的古书虽然语法环境大致相同,但书中常用的表达方式可能不一样。如果注解出现分歧,但它们在语法上都讲得通时,我们可以考察原作者的表达习惯。看下面一个例子:


1•4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在这里,“吾日三省吾身”有两种解释,虽然差别不大,但值得我们注意。一种解释是“我每天反省自己三下”,一种是“我每天多次反省自己”。争议的焦点在于这个“三”应作何解。似乎这个“三”字译作“三次”和“多次”都符合语法,并且考虑到后文所列举的自省的三件事正好对应了序数词“三”,似乎将“三省吾身”译作“反省以下三件事”更好一些。但统观《论语》全书,“三”字用作副词表示“多次”的情况多达9例,是《论语》中的一个常用的表达方式。因此,这里将“三”译作“多次”显然更符合《论语》的表达习惯;这里的“三”字正好与后面自省的三件事相符,仅仅是一个巧合罢了。


    3. 猜测原作者可能的表达方式

    在辨析注解分歧时,如果拿不准的话,不妨想一想,如果原作者要表达的是这个意思的话,那么他应该怎么写。这是辨析歧解的一个非常有用的技巧。例如,对于上面这个例子,如果原著果真是想表达“我每天反省以下三件事”的话,则写作“吾日省者三”显然更恰当一些,和宪问篇第十四中的“君子道者三”表达方式相同。
    我们再来看下面一个例子。


8•9 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这句话通常译作“对于老百姓,只能使他们按照我们的意志去做,不能使他们懂得为什么要这样做”。但有人不赞同孔子的这种观点,于是对这句话有了新的解释。他们认为,此句应读作“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即“百姓认可,就让他们照着去做;百姓不认可,就给他们说明道理”。虽然这种理解拔高了孔子的思想水平,但我们前面提到过,注解是否得当首先应该从语法角度分析。在古代汉语语法中,这种情况是不大可能出现的。如果古人果真要表达此意,写作“民可,则使由之;不可,则使知之”显然更为妥当,没有必要省略“则”字导致误解。


三、根据意义辨析《论语》歧解


    如果两个或多个歧解在语法上都是合理的,并且也都符合原文的表达习惯,则我们应该从意义上加以辨析。首先我们应该考察注解是否符合史实,其次注解应该尽可能和原文自身相符。最后,我们可能还需要猜测原作者想要表达的意思。

    1. 注解应符合史实和当时的情况

    我们同样以几个例子来说明,如何根据历史信息对注解进行考证。《论语》先进篇第十一中有这样一句话:


11•19 子曰:“回也其庶乎,屡空。赐不受命,而货殖焉,亿则屡中。”



    在这段话中,孔子对颜回学问道德接近于完善但生活却非常贫困而深感遗憾。同时,他对子贡经商致富反而感到不满,这在孔子看来,是极其不公正的。至于“不受命”的“命”字该作何理解,现在仍存在很大的争议,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命”是“爵命”、“禄命”的意思,“不受命”即“不做官”。这在语法上是通顺的,但它并不符合史实。《史记•仲尼弟子列传》中说子贡“常相鲁卫”,在《史记•货殖列传》中又说他“既学于仲尼,退而仕于卫,废着鬻财于曹、鲁之闲”,种种证据表明子贡并不是没有做官。因此,把“不受命”理解为子贡“不做官”是不符合史实的,这种理解显然是错误的。

    另外,辨析歧解也应该考虑到当时的实际情况。请看下面一例:


10•8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食饐而餲,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肉虽多,不使胜食气。唯酒无量,不及乱。沽酒市脯,不食。不撤姜食,不多食。



    一般人认为,“时”被解释为“应时”,“不时”则表示过早的食物,特指冬天在温室里种的菜蔬。“不时之物”这种说法在其它古文中也有出现过。但在孔子时代,即使有温室种菜的技术,孔子也未必能够享受,因此把“时”译作“吃饭的时候”显然更妥当一些。


    2. 注解应与原文观点相符

    同一篇文章、同一部古书内的观点通常应该保持高度一致,不会自相矛盾产生冲突。当注解发生分歧时,有时我们可以在原文中的其它地方找到一些线索,从而做出合理的判断。《论语》中出现过多次前后呼应的篇章,我们可以通过它们间的对比做出合理的释义。试看下面一章:


6•27 子曰:“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



    这句话的意思是,君子广泛地学习古代的文化典籍,又用礼节来约束,也就可以不离经叛道了。问题是,这个“之”字指代的是什么呢?如果指代“君子”,则原文译作“用礼节来约束自己”;如果指代“文”,则原文译作“并用礼节对它加以约束”。这两种说法都说得通,仅从字面上看也不好判断谁对谁错。但子罕篇第九中出现了“夫子循循然善诱人,博我以文,约我以礼,欲罢不能”一句,恰好对应了这里的“博学于文,约之以礼”。显然,“约我以礼”指的是“用礼节来约束自己”。因此目前大多数人认为,“之”指代的是“君子”。
    下面我们再举一例。


6•22 樊迟问知,子曰:“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问仁,曰:“仁者先难而后获,可谓仁矣。”



    这一章里,孔子提出了他对“智、“仁”的看法。这里,“难”字的意思不好解释。事实上,颜渊篇第十二也有一段孔子答樊迟的话,我们可以从中找到一些线索。《论语》12•21有:


12•21 樊迟从游于舞雩之下,曰:“敢问崇德、修慝、辨惑。”子曰:“善哉问!先事后得,非崇德与?攻其恶,无攻人之恶,非修慝与?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亲,非惑与?”



    显然,这里的“先事后得”和前面的“先难而后获”是一个意思。因此,我们可以把“难”字当作“事”讲,译作“付出努力”、“致力于事”。

    3. 适当猜测原作者想表达的意思

    如果在历史材料和原文中都没有恰当的依据时,我们可以适当猜测原作者想表达的意思。


1•7 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关于“贤贤易色”的意思,有两种说法。一说“用尊贵优秀品德的心来交换(或改变)爱好美色的心”,这样翻译的话句子意义比较空泛,不见得是孔夏的原意。而把“易”当作“轻视”讲,翻作“对妻子,重品德,不重容貌”,则正好与后面的“事父母”、“事君”、“与朋友交”对应起来,结构性明显更强,行文更加流畅,似乎更符合孔夏的原意。
    用这种方法来辨析歧解的情况十分常见,我们不再举例了。


四、对歧解的其它处理办法



    1. 对照别的版本

    在古书的传抄刻印过程中,经常会产生遗漏之类的情况,形成脱字、误字、衍字等讹误,给后人译注带来不便。如果有可能,我们可以对照其它版本的文字进行勘误。


5•17 子曰:“晏平仲善与人交,久而敬之。”



    这句话从字面上理解起来并不困难,但关键是,“恭敬”的宾语是什么,即代词“之”指代谁?如果是指代晏平仲,原文译作“相交越久,别人越恭敬他”;如果是指代晏平仲的友人,则原文应该译作“相交越久,越恭敬别人”。“之”字到底指代谁,用前面的办法都是无法判断的。所幸我们在别本的论语中看到,这一句话也作“久而人敬之”。这表明,“之”指代的是晏平仲本人。


    2. 采取两可的态度

    对于一些影响不大的字词,我们并不需要严格地做出唯一的解释,可以以两可的态度接受分歧。例如,《论语》为政篇有:


2•17 子曰:“由,诲女,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这个“知”字可以按字面翻译,原文译作“这就是对待知识的正确态度”;也可以读之为“智”,译作“这就是聪明智慧啊”。两种解释区别不大,我们不需要区分孰对孰错,采取两可的态度即可。
    在语法上,一些字词也不必细究。看下例:


5•26 颜渊、季路侍。子曰:“盍各言尔志。”子路曰:“原车马,衣轻裘,与朋友共,敝之而无憾。”颜渊曰:“愿无伐善,无施劳。”子路曰:“愿闻子之志。”子曰:“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



    对于“与朋友共,敝之而无憾”一句,可译作“同我的朋友共同使用,用坏了也不抱怨”,“共”作谓语。当然,也可以把它们连成一句,把“共”字当作副词来修饰“敝”。这两种解释都是合理的,意义上没有大的区别,我们不必深究。这种两可的语法现象即使在现代汉语中也是非常多见的。


五、结论


    在上文中,我们一共探讨了8种辨析和处理译注歧解的方法,并以《论语》中的十多个实例加以说明。当译注发生分歧时,我们应首先从语法上进行分析,这除了包括狭义的词汇句法以外,还包括原作者惯用的表达方式。另一种比较常用的辨析技巧是反向推测原文应如何表达此意。其次,我们应该考虑哪种解释更加合情合意。这里,“合情合意”包括了符合史实及当时实际情况、与原文保持一致以及符合原作者想表达的意思三大方面的内容。最后,我们提到了两种不属于辨析范畴的歧解处理方法,这包括多版本对照考察和以两可态度接受两个方面。当然,对于争议较大的关键字词,很可能由于史料不足而无法再进一步考证,此时我们保留不同的意见,留待以后的进一步考察。这种歧解辨析的思路也广泛适用于其它古代文献。

Nov 30




Oct 8

    前面那篇日志里大家的讨论都很激烈,我很高兴。axgle发言让我想起了这样一个非常有趣的例子。这是我很喜欢的一个科幻构想,我曾经在进位制讲解中引用过它。这里再次引用,表达我的另一个比较奇异的观点。

    语文和数学永远是最基础的两门学科,从小学开始我们就一直在接触它们。这两门学科教给人两种截然不同的思维方式,理性的思考和感性的思考。在众多学科中,可能只有语文是不需要逻辑思维的,大多数时候你只需要跟着你的感觉走。有时候我常常在想,如果人类文明没有发展出数学这门学科,只具有感性思维的能力,那么世界将会怎样。Robert J. Sawyer的科幻小说《Calculating God》里就构想了这样一个世界。小说中提到,人类有10根手指,因此发展出了满十进一的计数系统。10是前四个正整数的和,又是2和5的积,这样的进位制非常适合数学的发展。但小说中构想的一种外星生物却没有那么好的运气——它有23根手指。这种别扭的数字最多只能让人联想到乔丹和染色体,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特性。这给这种生物的数学发展带来不可逾越的障碍。而事实上,这种生物恰好又没有发展数学的必要性。他就好像人类一样,对较小的物体个数具有直接感知的能力。人类可以直接感知的物体数量一般不超过6。也就是说,如果你眼前有3个,或者5个东西,你不需要数,看一眼就知道有多少个;但当你眼前出现的物体数目达到7个或者8个时,你就必须要数一数才知道个数了。而我们所说的生物面对的物体数目多达46个时仍然可以一眼分辨出多少来,数目超过46后就统称为“很多”了。46这个数字对于种族的生存已经完全足够了,他们在组建部落时总会保证部落里的个体数不超过这个数字。因此,这种生物不需要数数的能力,他们也就无须发展数学了。作为一种补偿,他们对事物的感知能力相当敏锐。他们甚至直接凭直觉感知到了相对论,因为他们的思维不受演绎逻辑的束缚。演绎逻辑思维正在限制我们的思想吗?或许,只具有感性思维的能力是一件好事。

« 更早的日志